在设计自己上商标时我们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吗?答案是肯定的.下面郑州商标代理公司列出的几种商标是不能用的.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在以后设计商标时一定要避免以上几种商标,郑州天阳专利事务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业性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我们期望与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