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专利复审答辩,可能会有一些人不是很了解,它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而作出驳回决定后,申请人不服而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申诉的救济程序,也是专利审查程序的延续.在此阶段,专利申请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人进行复审意见书撰写、意见陈述答辩等工作,以取得理想的复审效果.今天,郑州商标代理公司浅谈专利复审答辩需准备材料及工作内容有哪些?
一、程序和手续:
1、时限: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快速计算方法:以《驳回决定》上记载的发文日期向后推算15天,即为该文件视为收到日,再以该视为收到日向后推三个月的对应日,即为提交复审意见书的后期限日.例如:《驳回决定》上记载的发文日期为07年1月25日,则视为收到日为07年2月9日,三个月后的对应日07年5月9日即为提交复审意见书的后期限日.
2、协议:与我所签订《专利复审代理委托协议》,见附件.
3、费用:在签订委托协议的同时交纳复审请求基本代理费.
以上三项条件同时满足,我所即可为客户启动复审代理程序.
二、需客户准备的基础材料
1、专利局的《驳回决定》;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首次向专利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副本及以后递交的补正替换页;
4、专利局发给申请人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文件;
5、申请人答复专利局的补正书、意见陈述书等文件;
6、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据材料.
三、代理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
1、程序启动后,首先准备各种表格,如《专利复审立案登记表》、《专利代理委托书》等;
2、主办代理人与客户交流案情,初步确定办案思路;
3、主办代理人详细阅读申请文件、专利局审查意见、申请人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分析申请被驳回的主要原因、申请文件存在的瑕疵,研究拟定文件修改和复审意见;
4、确定复审理由、证据和申请文件修改方案,再次与申请人沟通,达成共识;申请文件修改凡涉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缩小时,须经申请人同意;
5、撰写《复审请求书》并在提起复审的期限内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6、答复复审程序中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
7、如复审委决定口头审理,则出庭参加口头审理;必要时也可约请审查员会晤,当面陈述复审理由,以加快复审进度;
8、必要时组织专家对涉案疑难问题进行论证;
9、收到《复审决定书》或《复审结案通知书》,代理工作结束.